凶年:我在警局重案组实习的日子 |正午书架

大卫•西蒙 · 03/27

来源:界面新闻

文 | 大卫·西蒙

 

编者按:巴尔的摩是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之一,平均每三天就有两个人死于非命。该城警局重案组于是成了政治、腐败和善恶的漩涡中心。大卫•西蒙是有史以来第一位被允许无限制跟踪报道巴尔的摩警局重案组的记者。1988年他以实习警察身份深入警局深入调查了一整年,用纪实手法写就《凶年》一书,对美国社会的犯罪现象以及警察的执法行为做了真实披露。该书和西蒙的其他作品后来被改编成美剧《火线》、《凶案组:街头生活》等,被誉为美剧黄金时代的代表作。《凶年》最新中文版近日由上海译文出版社推出,以下内容摘自该书。

 

1

本书源于二十年前的一个圣诞夜。那个晚上,我是和罗杰·诺兰、鲁斯·卡尔尼、唐纳德·金凯德以及比尔·兰希一起度过的。我观察着凶案组里发生的慌乱事件,准备写一篇小专题,报道那些涉嫌谋杀的人是怎样度过圣诞夜的。或许是出于一种变态的心理吧,我个人很喜欢圣诞夜杀人案这样的故事,而我又相当刚愎自用地认为《巴尔的摩太阳报》有些读者和我有一样的趣味。

于是,我带着一瓶酒来到市局,穿过警卫室,来到了凶案组。当晚发生了一起街头枪击案、一起吸毒过量致死案和一起利器杀人案。随着白天的降临,警探们忙完了手头的工作,电视机里传来了节日音乐,我和他们一起坐了下来,卡尔尼打开了酒瓶。

门外传来电梯门打开的声音,金凯德回来了。他刚刚处理完那起枪击案——凶手的枪法并不准,子弹射进了受害者的大腿,受害者目前正在接受抢救:他应该能活到新年。

“我想,大多数人现在应该已经起床了,他们会走到圣诞树底下,发现圣诞老头送给他们的礼物。领带呀,钱包呀,或者什么的,”金凯德说,“但这个可怜的狗杂种,他的圣诞礼物竟然是颗子弹。”

我们都笑了起来。然后——我永远铭记那一刻——比尔·兰希说:“我们这儿操蛋的事情可真多呀。要是有人能写下我们一年来的故事,操,那肯定是本好书。”

两年之后,比尔·兰希——愿上帝保佑他——因心脏病去世了,而我的个人境遇也并不好。我所属的报社虽然有盈利,却因为拖欠医保福利和工会闹了起来。记者们开始抗议游行——在未来的几十年里,这种性质的抗议游行将变得相当常见。我恨死报社的老板了。突然之间,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想法:如果我留职离开一阵子会怎样呢?我既不会失业,也可以暂时告别新闻编辑室。

这时,我想起了兰希的话。我立刻给巴尔的摩警察局长爱德华·J·迪尔曼写了封信,无知无畏地问他是否可以为他的警探们做长达一年的报道。

可以,他回信告诉我说。

直至今日,我仍不知道他为何要同意我。负责凶案组的警长否决了我这个想法,二把手副局长也不同意。他们咨询了凶案组警探的意见,大部分警探觉得让一个记者来跟踪报道是件不靠谱的事情。幸运的是,警局是个严格执行上级命令的地方。无论从哪方面来判断,它都不是个民主之地。

我从来没有就此问过迪尔曼。他在本书出版前——事实上,在我考察完之前——便去世了。“你想知道他为什么让你进来?”后来,里奇·贾尔维曾对我说过,“那家伙脑袋里长了颗肿瘤。难道你还需要其他解释吗?”

或许吧。然而,多年之后,犯罪调查部的指挥官迪克·兰汉姆告诉我,迪尔曼或许有他的理由。在讨论是否允许我前来报道的过程中,迪尔曼曾说过,在他的警察生涯里,做凶案组警探的那几年是最愉快、最令人珍惜的回忆。我情愿相信这就是他允许我前来报道的理由,虽然贾尔维说的话也有道理。

于是,我于1988年1月来到了凶案组。我的职位是莫须有的“实习警察”,而我的同事则是达达里奥手下的十九位警探和警司——他们都是男人。

 

2

我们之间是有规矩的。我不能把自己看到听到的告诉报纸;我得服从所跟随的警探或警司的命令;我不能在不被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他们的真名;当书稿完成之后,它也得接受警局法务部门的审读——这倒不是为了审查书中是否有敏感内容,而是为了确保我所披露的信息不会影响办案。最终,这方面的担忧被证明是没有必要的。

一个案子接着一个案子,一次轮值接着一次轮值。在警探们谨慎的目光下,我疯狂地记录着他们讲的话、案件的细节、犯案者的个人信息和我个人的大体印象。我阅读了前一年的所有卷宗,也格外注意了H打头的卷宗——那都是我在做记者时追过的大案重案:沃伦住宅区的枪击案;布隆斯泰恩谋杀案;1982年发生在墨菲住宅区的巴克斯戴尔火并案;1983年发生在哈林公园的屠杀案。我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竟然可以堂而皇之地走进行政办公室,随意拿起一本卷宗,优哉游哉地阅读它。我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竟然没有被从案发现场和审讯室赶走。我简直难以相信警局高层竟然没有改变主意把我扫地出门。

随着我和警探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们都放下了戒备心。刚开始时,他们中的有一些依然十分谨慎,一看到我走过来就会换副腔调说话。可是,渐渐地,他们不再在我面前表演了,他们变回了原本的自己。

我学会了喝酒。我曾因为喝酒丢过好几次信用卡。这些警探总是劝我酒,一一和我干杯,说我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学习。有一次,我们一直喝到马其特酒吧打烊。我跌跌撞撞地和唐纳德·沃尔登一起走了出来。那一次,沃尔登——他允许我跟他去办案,但总是有点瞧不起我——突然冲着我大吼道:“好吧,西蒙。操,你到底还想看什么?操,你以为我们还能向你展示些什么?”

我没有回答。我的办公桌上堆满了笔记,里面全是随意记录的混乱细节——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拿它们怎么办,我甚至觉得害怕。原本的设想是我每星期工作六天休息一天,事实证明这完全不可能。那个时候,我的婚姻快要完蛋了,可我却要天天工作。如果警探们在下班后去酒吧喝酒,我也必须陪着。

我通常都值两轮班。我会在下午4点的时候来到凶案组,等到天亮才离去。有的时候,我会跟着值夜班的警探去喝酒。我们会喝到天亮。我回到家就蒙头大睡,一直睡到天黑。我神奇地发现,如果你在某个晚上喝醉了酒,然后又在第二天早晨喝了一杯,那样你会感觉好很多。

我记得那是2月的一个早晨。我还在宿醉的余威之中,并没有按时去凶案组上早班。然后,我接到了沃尔登的电话。他说,他们在水库山道地区找到了一个未成年少女的尸体。十分钟之后,我来到了案发现场,看到了拉托尼亚·瓦伦斯被掏空的尸体——这起案件成了贯穿本书始终的线索。

我开始跟进这个案子,开始了解它的方方面面。佩勒格利尼,刚来不久的新警探。艾杰尔顿,凶案组里的孤独者,本案的警探副手。沃尔登,凶案组的灵魂人物。我开始少说话、多聆听;开始学会默默地记笔记,尽量不去破坏这个办公室内的微妙氛围。

过了一段时间后,因为我接触几乎所有的案子,也总是不离开办公室,于是我变成了凶案组的“咨询台”:

“巴尔洛在哪?”

“他去法院了。十八号院。”

“凯文和他在一起吗?”

“不,他去喝酒了。”

“和谁一起?”

“里克·詹姆斯和琳达。还有贾尔维。”

“昨天培森街那个案子,是谁负责的?”

“艾杰尔顿。他去了趟法医那里后就回家了。他6点钟回来。”

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只是他们的笑料,一个供他们开心的、二十多岁的小家伙。“你是只被扔进猫窝的老鼠,”特里·麦克拉尼这么说,“幸运的是我们对你没兴趣。”

唐纳德·斯泰恩赫奇把我带到尸检室,一边看着我恐惧地打量尸体一边笑。戴夫·布朗把我带到佩恩街对面的餐厅,一边吃着恶心的香肠加蛋,一边描述着死尸,以考量我的忍耐力。里奇·贾尔维让我跟他一起审讯,当审讯结束时,他会突然转头问我有什么问题想问;我提起问题来还是像个记者,他就哈哈大笑起来。而如果我在值夜班时睡着了,醒来时就会看到他们偷拍我的宝丽来照片。

半年之后,麦克拉尼为我写了份工作评估——巴尔的摩的所有新警察都恨死了这一套。“恶作剧专家们,”他在里面写道,“虽然目前实习警察西蒙的工作任务仍然不清,但他注重个人卫生,也很关心我们的工作。不过,我们暂时没有就他的性能力做过了解。”

每次回到家后,我就会在卧室的席梦思上睡觉。这已经称不上是个家了,里面的大多数家具都是我前妻留下的。比起睡觉,我在电脑前花的时间要更多些。我会把那些乱七八糟的笔记都整理出来,把它们誊写成一段段意识流般的文字,并试图把不同的案件、人物和事件归档。

拉托尼亚·瓦伦斯一案一直未破。我害怕极了——这倒不是因为这个城市里还有一个逍遥法外的凶手,也不是因为我觉得被谋杀的小女孩太无辜。我的脑子里千头万绪,不知如何下笔,根本没时间以道德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我恐惧,是因为瓦伦斯一案是全书的线索,它之未破便意味着这本书没有高潮,结尾也将是开放的、虚无的、有瑕疵的。

我开始酗起酒来。直到那年夏天,富有“同情心”的警探用我的信用卡买了很多很多酒,让我再也喝不起了。我不愿面对现实——把这本书写出来——于是花了两星期的时间拿着录音机去采访警探。那些原本率真的警探说话小心翼翼起来,他们发现,要是说错了话,他们可能会被我杀掉。

艾杰尔顿接到了另一起未成年少女谋杀案,并侦破了它。在未告知他的情况下,我偷偷和去世小女孩的母亲见了面。后来,这位母亲成了我下一本书《街角》(The Corner)的主人公之一。我第一次见到艾拉·汤姆森是在她位于菲亚特街的排屋里。她为我开门,表情因痛苦而扭曲着。四年之后,我再次碰巧遇到了她。那是在文森特街的娱乐中心。那时,我正要写另一本书,一本即便连最坚强的警探都不忍心看的书。

 

3

我在凶案组报道的那一年里,从来都不觉得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我觉得这并不重要。我的打扮和他们一模一样。在犯罪现场,在法庭上,我会按照他们的指示做。我得说,我喜欢和他们待在一起。在此之前的四年里,我一直在报道巴尔的摩的凶杀案,但我所拥有的空间和角度是极为有限的——那只是都市版中的一块“豆腐干”。我只能把人类的悲剧——他们中的大多数是黑皮肤或棕色皮肤的受害者——浓缩成枯燥乏味的一小段话:

昨日,一位二十二岁的西巴尔的摩人在自家门前的四岔路口被人开枪谋杀。这可能是一起涉嫌贩毒的案件。警方表示,他们暂时不明确凶手的动机,也没有找到任何嫌疑人。

住在斯特里克尔街1400号的安托万·汤普森是被接到报警的巡逻警找到的……

突然之间,我进入了一个无法被大多数记者接触甚或被他们遗忘了的世界。这可不是作为当日新闻事件的凶杀案,也不是源自古希腊的道德悲剧。那年夏天,当尸体随着热浪来临越垒越高,我突然觉得,自己是站在一个生产死亡的车间里。这是一条死亡的流水线。在这个衰败的美国老工业区,什么都已经停止生长了,唯独死亡还在生生不息,唯独“心碎”还在大批量地被生产着。我告诉自己,也许,真正超现实的是我们的生活本身吧。

那年12月,他们最后一次找“捕鱼人”谈话。他坚持住了。拉托尼亚·瓦伦斯之仇依然未报。然而,到了那时候,我突然明白过来,虚无和暧昧才是本书正确的结束方式。我给约翰·斯特林——我在纽约的编辑——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觉得这样的结局更好。

“这就是真实,”我说,“这就是世界运转的方式,或者说它停止运转的方式。”

他同意我的看法。事实上,他比我更早预见了这一点。他早就告诉我应该开始写了,可我却迟迟无法动笔。我盯着电脑活生生地坐了几个星期,我不知道这本操蛋的书的操蛋的第一句应该怎么写。于是,我郁闷地跑去马其特酒吧喝酒了。等我到的时候,麦克拉尼已经喝完了八罐啤酒,正拿着第九罐美滋滋地享受着呢。我把自己的困境告诉他,他饶有趣味地看着我问道:“你不是个作家么?你应该很擅长写才对呀。”

当然,我的确算得上是个作家,可我没写过那么大部头的书。

“我知道你应该写什么了。”

快告诉我。

“你不应该写那些案件。那些谋杀案。我的意思是,谋杀案应该只是这个故事的背景。好吧,也许我说的都是废话。”

可我依然在仔细地聆听着。

“你应该写我们。我们这些家伙。你应该写我们是怎样的,我们怎么骂彼此,我们生气时候是怎样的,我们开起玩笑来又是怎样的,还有办公室里发生的那些操蛋事。”

我点点头,仿佛自己从一开始就明白这个道理一样。

“我看到你在我们互相开玩笑扯淡时也在记笔记。我们撒尿时,我们嗷嗷叫时,你在记笔记。我们说了个黄色笑话,你把它记了下来。你把我们说的所有话、做的所有事都记录下来啦。你要是不把我们都写好了,操,我可饶不了你哟。”

他笑了起来。他是在嘲笑我,也在和我一起笑——我从来没有像那刻一样确定过。

 

4

从90年代早期开始,警察和毒贩之间的斗争变得更加残酷而不留情面。在我写完《凶年》的五年之后,可卡因成了巴尔的摩贩毒市场中的王牌产品,整个城市都被它改变了。在此之前,巴尔的摩只有大概十几个贩毒点,可现在却有多达上百个。与此相关的是,凶杀案的数量也接连攀升,从当时的每年二百四十起左右一直发展到了超过三百起。破案率随之下降,警局高层紧张了起来。最终,紧张变成了恐慌。

自从本地人唐纳德·博梅尔留掌管巴尔的摩警局之后,警局渐渐变得平庸无为起来;在对可卡因的战争里,他们为自己的平庸无为付出了代价。博梅尔留是于1981年上任的,当时他已然是个处于半退休状态的人了,而当时巴尔的摩也还没几个贩毒点,“快速球”更是一个只闻其名、未见真身的传说。十年之后,毒贩和毒品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巴尔的摩警局却还是老样子。为了赢得战争,警局必须有一个强势的领导。于是,巴尔的摩警局迎来了自1966年以来的首位外地局长,政府授权与他不遗余力地清除贩毒点。

他听从了政府的命令,却运用了最坏的方式。托马斯·弗雷泽尔——他是圣何塞人——趾高气扬地来到巴尔的摩警局,并几乎以一己之力,摧毁了整个巴尔的摩凶案组。

首先,弗雷泽尔彻底无视了存在于美国警局里的两种层级结构。第一种层级结构是指挥系统,警衔是其首要参考标准:警司听警督的话,警督服从警长的指挥,警长向警监献媚,警监为副局长擦屁股。这一层级结构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但警局还有另外一种有其必要性的层级结构,其首要参考标准便是员工的专业程度。它存在于警局的技术工种之中,越对某一工作富有经验的警察就越受人尊重。

而这恰恰是衡量一个警探的标准。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弗雷泽尔一到巴尔的摩就宣布道,为了让警局重获活力,他决定采用轮岗制度。一个警察不能在同一岗位待超过三年的时间。

要知道,培养一个凶案组警探——其实,其他部门的调查员及技术人员也一样——让他能够纯熟运用破案技巧,也至少得花三年时间。轮岗制度极大地破坏了凶案组成员的专业性。可是,弗雷泽尔却现身说法,说以他个人的经验来看,每个警察都会在做了三年同一岗位后感到无聊乏味,并渴望新的挑战。

这一制度的执行让很多优秀的警探离开了警局。他们中的有些人去了FBI,有些人则去了周边的县警局工作。

凶案组的探员水平也难免是参差不齐的。有的警探是天才,有的警探还算合格,有的警探则完全是碌碌无为者。那时候,凶案组之所以风头无二,是因为每个分队都有一个像沃尔登、钱尔斯、戴维斯和贾尔维这样的人。他们是核心、是灵魂,他们会保护比他们更弱的同事。三十个警探,六个警司——这种配置确保了不会有人落单,新人可以和老手搭档,问题随时都可以被解决。

几年之后,巴尔的摩凶案组的破案率降到了百分之五十以下,而这其中最后被定罪的才占可怜的一半。更加可悲的是,和任何企业单位一样,一旦专家离开这里之后,他们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在我身处的世界里,同样的事情也在上演。《太阳报》中最优秀的记者都辞职了,他们去了《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和其他报业——和警探一样,他们是被体制对他们的傲慢态度赶走的。

斯特里克、乌顿、艾尔瓦雷斯、佐尔斯、利特温、汤普森、李普曼、海曼——他们都是《太阳报》最优秀的记者,可他们先是被边缘化,继而又被买断了合同;他们被放弃,终而由那些年仅二十四岁的助理接任——这些年轻人庸庸无为,更别提挑战管理层了。我不知道如此大动干戈到底为何。最终,《太阳报》管理层辞退的好记者和它重新招募的一样多。当这个费城来的管理层离开这份报纸时,他们留下了十二年内三次获得普利策奖的“丰功伟绩”——可是,在他们来到这里之前的十二年里,《太阳报》的晨报和晚报一样获得过三次普利策奖。

有一次,我和贾尔维一起喝酒。聊着聊着我就意识到了我们所处之境遇的象征意义:在后现代的美国,无论你所服务或为你提供服务的是哪个单位——警局、报业、政党、教堂、安然(Enron)、世通(Worldcom)——最终,你都会遭到背叛。

我越想越觉得自己是个古希腊哲人。这不就是埃斯库罗斯和索福克勒斯写的东西吗?不同之处仅在于现如今的诸神并不是奥林波斯们,而是那些集团和公司。无论如何,在这个世界上,个人的价值——无论他是经验老到的警探、富有涵养的记者、冷酷暴力的街头男孩,还是第三代码头工人、偷渡的东欧性工作者——已越来越无关紧要了。

在见证了《太阳报》和凶案组所历经的变化之后,我开始为一部HBO的新电视剧写剧本:那就是《火线》。好歹,它占去了我接下来的时间。

很多记者都相信,他们应该和调查对象保持距离,用一种分析、客观、具有专业精神的态度去写作。很多记者都致力于报道丑闻和人间的悲剧,他们相信,对人性抱有怀疑且同情的态度是并不足够的。当然,他们的作品准确描述了所报道的事件,也具有其存在的意义——可是,即便他们所报道的是真实事件,他们对真理的揭示也并不比任何其他形式的叙事多哪怕一丁点儿。

多年之前,我曾读到过一篇针对理查德·本·克雷默的访谈。采访他的同僚提出了相当尖锐的问题。这个问题关乎一种——至少在新闻编辑室里——禁忌的爱。他问克雷默,他是否喜欢他在《代价》一书——这本关于总统选举政治的书完全是杰作——跟踪报道的总统候选人。

“喜欢他们?”克雷默回答道,“不,我爱他们。”

是啊。如果他不爱他们,他又怎么可能以他们的视角写出这本长达九百页的著作呢?如果一个记者跟踪调查某些人长达数年之久,他记录了这些人人生中最美妙和最悲惨的时刻,他又怎么可能对他们无动于衷呢?他又怎么可能对他们的个性、尊严和生命价值毫无判断呢?

我必须承认,我爱我笔下的警探们。

 

《凶年》(Homicide:A Year on the Killing Streets),[美]大卫·西蒙,上海译文出版社,译者: 徐展雄,2021-4,ISBN: 9787532786619

 

——完——

题图Photo by Jack Finnigan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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