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杜:踢球往事 |正午书架

小杜 · 11/19

来源:界面新闻

文丨小杜

编者按:从少年到中年,从东北县城到美国小镇,小杜用细腻而又克制的笔触,记录了自己半生的漂泊经历,也记录下身旁形形色色的悲喜人生。他们的爱恨、生死、出走、挣扎,皆在沉默中,却有万钧之力。纵使卑微如尘,也可坚韧如铁;即便浑身伤痕,也能热烈地活。新书《人间漂流》近日由新经典文化出版,以下摘自“等待墨西哥人”一节,文字有删节。

 

1

我爱踢球,爱踢野球,从中学一路踢到了中年,脚指甲曾为此染红过,然后又变成了可耻的铅灰色,夏天都没法穿凉拖鞋。右眼角的那一道疤,蚯蚓形状,争头球顶的,没顶着球,球门框倒顶得一颤。去医院皮上缝十针,肉里缝十针,针走起来线也跟着走,最后针和线一起在皮肉里膨胀,燃烧,那感觉一辈子忘不了。

1994 年世界杯,我家那台黑白电视只能收到两个频道,不跳的是中央一台,跳的是省台,所以我一场球也没看成。倒是我爸每天带回一份省里的报纸,体育版有图,有文,有专栏,被谈论最多的当然是意大利人罗伯特·巴乔——“一个让我爱上足球的名字”、“用灵魂与球共舞的忧郁剑客”——类似文风的专栏标题,让年少的我一度以为职业足球是一种跟偶像剧差不多的玩意儿。

上了大学,读巴乔的自传《天上的门》,才知道他在1984年一场意甲联赛中撞折了右腿关节骨,被他自己形容为“感觉像一把刀子插进腿里”,医生用电钻在他的胫骨上钻孔,用手术刀割断肌腱,再通过胫骨上的孔洞拉紧,最后连缝二百二十针固定。此后,巴乔的职业生涯——包括被省报的专栏作家们评为“用灵魂与球共舞”的1994年世界杯——都是用一条半腿舞完的。所以,这算是职业足球的本相么?

1998 年法国世界杯,家里买了立式彩电,能影影绰绰从隔壁邻居家收到中央五台。那时我读高二,家里防我看球甚于防贼。在巴西淘汰荷兰那场比赛的第二天早上,父亲打开电视,发现频道虽留在了中央一台,音量却是静默的,才明白我半夜偷偷看完球,从央五调回央一,忘了归复音量。父亲当下把遥控器锁进了柜子,余下的淘汰赛,我只能靠学校小卖店的电视回放解馋。

决赛已是暑假。凌晨,父亲叫醒我,问我看不看球。我摇头,因为不想让他发现自己的晨勃。被窝里熬了一会儿,还是弓腰起来去看了,跟他坐在同一张沙发上。那天隔壁的信号格外强,我家彩电格外清晰,闭幕式上跳舞的女模特们的薄纱裙也格外透明,跟没穿差不多。父亲保持着沉默,我先挺不住了,嘟囔一声“太困”,落荒而逃。再从被窝儿爬起来,尚未秃顶的齐达内已顶进两个球了。

 

2

初中时校门口常堵着几个混混,要钱,要烟,我也被他们堵过。正哆嗦着,走过来一个同学,跟混混们谈笑几句,就让我回家了。这位同学叫强强,一口四环素牙,一头遮眼中分,十六开的历史课本里夹着一柄刀,土黄色的军挎被撑得四四方方。

有一次我蹲在教学楼的墙脚,听他讲打群架时刀的用法:不能捅,不能砍,会住院,会死人,要一片一片划,杀伤面积大,架势很屌,却只伤皮肉。正说到酣处,操场上滚来一个足球,是初三那帮人踢过来的,叫我们两个初一的捡。强强甩开中分,夹克里掏出三叶甩刀,慢慢捧起那球,一刀一刀戳,戳成一团烂皮,再塞进半块砖头,才笑着扔了回去。那帮初三的怒又不是,走又不是,在操场上对着那团球不球砖不砖的东西发呆。

后来强强打群架,并没有施展那套“一片一片划”的刀法,而是把人捅得露出了肠子。他家里在市场卖菜,为他闯的这大祸赔了个底儿掉。从拘留所里出来,他就不念了。我们再碰见,是在南二道街的菜市场,我穿高中校服,他剪了板儿寸,一个往家里买葱,一个帮家里卖葱,相互装着不认识。

很快,班里又转来一个留中分的,姓林,不背军挎,课本里也不藏刀,下课自己捧着个球出去,颠起来没完。据说他家是市里的,而我们当时对“市里”没什么概念,过后才知道,他那套邮购的尤文图斯队服,还有脚背三道杠的阿迪达斯球鞋,加一起比我们两年的班费还多,我们这才开始明白“市里”意味着什么,便一起叫他“小林子”,跟他踢球混了。

操场上一群初中生追着一个皮球疯跑,与其说是踢球,不如说是以小林子为中心进行的人体布朗运动。初三那年我们搬到四楼,雪天,老师压堂,我哼了几声黄家驹,被罚出教室,隔着走廊窗子,看见小林子在练习任意球。学校的球门没有网,白茫茫的雪中立着一个黑铁框子,再加上一人一球,远看就像一幅抽象而孤独的简笔画。

我的脸贴着窗户,默默数着他的任意球,总共三十脚,一半进了,一半没进。雪越下越大,整个操场一片迷茫,可是他脚内侧搓出的弧线,每一道都清晰无比,散发着诱惑。我忍不住跑下楼,直扑操场,和他轮流罚球守门。雪还没停,我俩都被老师给拎回去了。我的棉鞋湿透了,耳朵冻得又热又胀,再从窗子往下看,操场上的鞋印和皮球画出的轨迹隐没在了雪中。

小林子家在县里有亲戚,是一位开饭馆的朝鲜族大叔,小林子住在他家的三节小楼上。大叔很好客,每次我去,都会招待狗肉年糕辣白菜,盘盘碟碟摆满一桌子。那时的小林子不但喜欢看球,还喜欢画画,更喜欢睡觉,尤文图斯的比赛偏又在后半夜,他就用夏普录像机录下来,中午一边吃饭一边看回放,进球要往回倒,越位也往回倒,一场球往往抻上四五天才能看完。

临近中考,小林子问我能不能搬进小楼住个把月,给我一千块钱,算是陪读。我没拒绝,也没答应,装着糊涂混过中考。全县发大榜,我的名次正数,他的倒数。但高一的重点班上,我和他又成了同学。这样的重逢,让我对“市里”二字又有了新的理解。我对没有答应他陪读这件事感到愧疚,他却笑着送了我一张铅笔素描,尤文图斯的当家10 号皮耶罗,还没画完,好像楼盖到一半,脖子以下是一片小小的方格子。

高中有高考压着,球不敢放开了踢,只能课间十分钟匆匆捅两脚,简直就像野合。小林子却大张旗鼓,班里班外拉起一支球队,自掏腰包租中巴去附近县市踢比赛。赛前大家一起看他录的意甲,赛后吃烤肉喝扎啤,据点便是朝鲜大叔的馆子。他问我去不去,我不说去,也不说不去,又装糊涂混到了高三。

因为会画画,小林子踢球总少不了女生围观。既然有女生看球,男生就更有动力跟他混球踢了。他自己垫上一笔钱,订了十来套尤文图斯队服,谁想上场就按原价买一套,大家自然争先恐后。有人凑不够钱,便找人合买一套,上半场你穿,下半场我穿,井然有序。有人说那些尤文图斯是假货,小林子赚了不少,黑心着呢。但没谁相信这一套,大家都叫他“林老板”了。

林老板当然要穿10号,而且10号底下必须印着大写的“LIN”。LIN和LIN的球队一时风头无二。大雨滂沱,LIN打了一脚侧挂,虽然没进,却惹得一个外班的女生尖叫——她在雨中看了整场比赛,衬衫下的胸罩清晰可见。回家发烧,大病一场,她把这理解成了爱情。

县客运站后面新开的旅馆,能洗浴,能住宿,LIN 开了一间房,在电话里告诉她房间号,还说他带了画笔、颜料和画布。她跟家里撒谎,说晚上住学校的宿舍,结果在房间里等她的却是尤文图斯9 号,ZHANG。

高三下学期,LIN要备考术科,林老板的球队便散伙了。第一次从他嘴里听到“鲁美”,我惊诧莫名,没想到鲁迅先生居然和这号人物联系在一起。好在他最后没去沈阳,而是去了北京的一所艺术学院。球队那十来个人,成绩都很烂,大部分家里条件一般,留校重读。小部分家里有钱,当年走了。至于那个外班的女生,数年后在县里开了一家美容瘦身馆,嫁给了当民警的ZHANG。

高中三年,没人知道LIN 家在市里到底是干嘛的,他自己更讳莫如深。倒是那三节小楼,后来被朝鲜大叔一把火烧了,连同老婆孩子。

我在省城读书,大四那年和小林子联系上了。他说要北上来一趟省城,给他的导师跑一个艺术特长班。于是十月的某个深秋,戴黑框眼镜羊绒围巾的小林子站在我的面前,那一身北京艺术学院范儿跟这座省属院校格格不入。在校门口的“大伟火锅”,就着涮羊肉,他问我毕业想干吗。我说读研吧。

“读研?你丫整个儿一奇爱博士!”他笑着甩京片子,“看没看过库布里克?”

“没看过。”

“那就好好看看《巴里·林登》,随便一个镜头就能上框儿挂到美术馆里。”

那天我们踢了一场球,踢完去大学生浴池蒸桑拿,没想到他脱掉衣服身上会多出那么多肉。他在球场上不怎么跑,有球没球都是原地溜达,所谓大保健球王踢法是也。既是他烟酒太甚,也是过去在球场上甩掉的热量,都找回到了身上,一个卡路里也不少。

 

3

大学里风靡漫画《灌篮高手》,女生每天聚在篮球场上搜寻她们的樱木花道。我们这帮踢球的身高不占优,不招她们待见。久而久之,班里还在踢球的男生,只剩我和老颓了。

老颓本人就像一个球,脸像,腰更像。可到了场上,我才知道他那传球和意识,绝对是踢核心的料子,就是跑不快,而且兜风。他见谁都一团熟络,在学校里踢了四年球,来一茬大一的,走一拨大四的,最后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喜欢用外脚背撩球的小胖子叫老颓。

院里有院队,队长读大四,看球,打麻将,推四国,宿舍走廊夜夜通宵,一双金鱼眼又鼓又红。他来我们新生寝室招人,一屁股坐我床上,指着膝盖上的疤说,大学四年怎么可以没有一点理想?

“那么啥是理想?”我们惴惴地问。

“踢球啊!给院队踢球就是理想!”

我听了无动于衷,老颓却满脸通红,当下买了院队队服,皇马的黑色客场,一百多块,沾水就掉色,掉成浅灰色就不再掉了。新老队服一起上场,乍看就像两支皇马。

院队每天早晨六点半训练,其实就是大一陪大四的踢小场。大四的总熬夜,体力不好,所以大一的还不能玩儿命踢,必须得让他们赢。让又不能让得太过,太过会被骂一届不如一届。等校里举行比赛,谁主力谁替补和训不训练没有关系,和请没请大四的喝酒很有关系。酒成箱成箱喝,赢球要喝,输球也喝,走廊水房逮哪儿吐哪儿。

球,老颓场场首发,酒,更是顿顿不落,“反恐”“星际”也都跟大四的学会了,在队里混得如日中天,结果一路挂科挂到大四,把自己也挂成了队长,推开新生寝室的门,拍着圆滚滚的肚子说,大学四年怎么可以没有一点理想。

2001年中国队踢世界杯外围赛,老颓场场不落。踢西亚的客场多在半夜,宿舍十点就熄灯了,老颓和几个大四的便把电视电源接到水房的灯上。几个大一的刚被忽悠进院队,买了啤酒鸡爪卤水花生过来伺候。老颓还拆了条红河烟,烟雾缭绕间一时其乐融融。水房电压不稳,屏幕跟着灯一起闪,遇到关键球还断电了。电断了要骂,球断了更骂。

记不得是哪场,中国队被断了个七佛出世,水房便骂得如涅槃重生,连带着摔酒瓶子。第二天要考六级英语,我们寝老三爬起来,问水房能不能小点声,影响他睡觉。

“影响你睡觉?”大四的横了他一眼,“没他妈看见中国队落后呢么?”

六级兹事体大,老三也是狠人,一剪子掐掉了电线。大四的也有酒了,抄起酒瓶就抡,幸亏老颓中间挡着,不然当晚肯定有人住院。

沈阳五里河,中国队提前出线,学校餐厅爆满,满地的啤酒沫子,进了世界杯举校皆欢。老颓又喝多了,居然哭了出来,看得我不知所措。到了2002年的韩日赛场,国足三场小组赛,餐厅又挤满了人。结果呢?国足为同组另外三支球队奉献了九个积分,九粒入球,草草收场。当年爆满的沈阳五里河,据说后来被拆掉了,原因不详。至于老颓,好歹也毕了业,挂的那些科,连他自己也算不清到底花了多少钱才搞定。

2014 年我回国,在省城和老颓联系上了。我们重游校园,发现当年尘土飞扬的操场换成了塑胶假草,只是铁门上挂了铁锁,不让学生进去踢球。老颓有了妻室,隔着铁门,望着绿得很真的假草,问我还在踢么。我点头,问你呢。

“都脂肪肝儿了,”他摇头笑,“早就挂靴了。”

喝了一顿酒,互加了微信,就此再无联系。

 

4

读完研去的美国,刚开始时没车,也就无球可踢,因为球场无论室内室外,都在十英里开外。幸好认识了一伙美国人,带头大哥叫吉姆,其实比我年轻好几岁,却非往老里拾掇,所以显得胡子拉碴儿,满脑袋白头发。吉姆开一辆同样老气横秋的雪佛兰,外面刮蹭得不成模样,里头塞满了球鞋球袜狗粮狗毛。每次约完球过来接我,都车速奇快,就差没超前面的警车了。我坐在一股狗腥味儿中问他不用上班么。

“上班?”他变戏法似的在车里摸出一个汉堡包,“上个屌班儿!”

他的汉堡其实藏在驾驶座底下,永远是最便宜也最垃圾的麦当劳芝士堡,吃完抹嘴就上场开踢。以一般美国人的野球水准来说,吉姆的脚法算很棒了,尤其是正脚背射门,大毛腿一抡,球像炮弹一般射了出去。

在一起混熟了,我才知道他给本地中学的女子球队当教练,按小时收费,不够养活他和他的雪佛兰还有三条狗,所以还去麦当劳打零工,驾驶座底下的芝士堡就是这么来的。

吉姆没有固定住所,只有一辆载满狗腥味儿的雪佛兰,照我们中国人的标准,他介于无家可归者与社会闲散人员之间,按说很落魄,但每次踢球他都有本事带过来一个女孩,而且样式五花八门,有扎耳钉穿鼻环的,有腿上刺骷髅头的,还有在大学当助教的,郑重其事跟大伙介绍,这是南希,这是妮可,这是苏米。

“难不成都是你女朋友?”我忍不住问。

他大笑:“随便搞搞而已。”

渐渐地,他带来的女孩固定下来了。她叫珍妮,一个白人姑娘,上身扁平,大腿粗壮,射起门来腿上的肉都发颤。我被她放横铲过,没法回敬,只能祈祷自己跟她分到一伙儿。不过负责分伙儿的人是吉姆,他总把自己和珍妮分在一起,专门在珍妮身后喂球,要是珍妮被断了就抢回来再喂,直到她抡起大粗腿一脚打飞为止。

珍妮凶得很,明明自己浪射,却非让吉姆捡球,还骂他传得不好,天杀的、狗娘养的,什么难听骂什么。我们要是劝她,也会被骂个狗血喷头。吉姆却甘之若饴,一边挨骂一边喂球,踢完请大伙儿去喝一杯,当然还是奔着珍妮去的。

珍妮是急诊室的护士,经常值夜班,应对的全是重病急病车祸,抬进来未必能走出去。这份工作压力大,作息又不规律,是故脾气暴戾,不过薪水极高,不知道算不算吉姆钟情于她的一个理由。

2010-2011年欧冠决赛,巴萨对曼联,珍妮请我们去她家看球,房子和泳池都不小,足够住下十个吉姆。吉姆穿着曼联球衫,在后院里支上烤架,燃起炭火,扒拉着烤肠,自己那三条狗满院子乱窜,俨然一副男主人的模样。珍妮略施粉黛,穿了巴萨的球衫,粗腿下十个脚趾涂得猩红。

尽管巴萨三比一拿下曼联,珍妮还是当众骂了吉姆,嫌他的意大利烤肠糊巴了。吉姆依旧不恼,脱掉曼联球衫,单膝赤膊跪地,献上婚戒,我们一起打口哨,珍妮杯里的葡萄酒洒了一地,狗们迅速围上来,摇着尾巴乱舔。

液晶屏幕里的梅西无人可挡,屏幕外的美国人用英语闲聊。我呷着啤酒,蓦然想起多年前在省城的某个寒夜,雪花飘扬,十点寝室熄灯,中央五台九点五十分开始转播意甲,老颓把电视搬进水房。雾气弥漫的梅阿查球场,罗纳尔多痛苦地倒下了,全世界都安静下来,外星人膝盖软骨的断裂声无比清晰。1998年世界杯的夏天,我和父亲坐在同一张沙发上,中间隔着遥控器。父亲睡着了,我摁了消音键,电视屏幕闪烁跳跃,齐达内顶进的第二个球无比真切。夏普录像机敦实厚重,尤文图斯在录像回放中踢得酣畅淋漓,场上的10号从皮耶罗变回巴乔。LIN的画纸上,黑白箭条衫化为两匹斑马,彼此交叠着脖子,默默站在草原上。

2011年女足世界杯决赛,美国对阵日本,吉姆和珍妮乐颠颠飞到德国去看球,顺便度个蜜月。可惜美国输了,俩人大吵一架,珍妮提前飞回来,跟我们出来踢球,嘴上还骂着“那个狗娘养的混球”。

2013-2014年欧冠决赛,两口子没再请我们看球,既是因为他们都讨厌皇马,也是因为珍妮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就此挂靴,天天在网上晒娃。吉姆把脸刮得铮亮,雪佛兰也换成了适合一家四口出行的休旅车。他不打零工了,也不再吃驾驶座底下的芝士堡,身体迅猛发福,乐呵呵地当他的中学女足教练。也许再过几年,就能带自己的女儿踢了。

……

我大抵是个独来独往的人,却不可救药地爱上足球这项集体运动,何其讽刺。据说男性过了三十岁,体内的雄性荷尔蒙会逐年递减,这足以解释我在球场上的爆发力和耐力的不断下滑。更何况还有膝盖:长年累月的急转急停、扭转变向、突然发力,都在残酷地损耗着半月板。现在我坚持服用骨关节保健片,上场前绑膝盖绑带,球袜里塞护腿板,两条腿弄得跟变形金刚似的,整套拾掇完得十来分钟。

也不看新的比赛了,没时间,对现在的球星也没感觉。不是他们踢得不好,而是纯粹没有感觉。偶尔看看过去喜欢的球星,看他们的进球,看他们的告别赛,看他们的眼泪——毫无例外,没有谁是笑着离开绿茵场的。

人到四十,感觉就像九十分钟的球赛踢完了上半场,疲惫中带着一些茫然。没有中场休息,没有战术调整,没有轮换,没有替补,只能硬着头皮把它踢完。

 

《人间漂流》,小杜,上海三联书店,新经典·琥珀,2022-10,ISBN: 9787542678645

 

 

 

——完——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小杜,现居美国东北角。作品发表于《收获》《当代》等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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