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客

王琛 · 12/23

来源:界面新闻

二十天前,十一月底的早晨九点,我在朝阳区百子湾路停了车。导航定位的准确地点是在路边伸进去的巷子里,但是那个巷子没法开车进去。巷子颜色很暗,在阳光下也是黑黢黢的,远看很深远,曲曲折折。那是个热闹的早晨,除了百子湾路上堵住的汽车和它们的喇叭声,还有忙乱的人群在巷子里出。不断有人抱着土黄色的纸箱走出来,货车停在路边,有人装车,地上是临时抛弃的杂物。收废品的人快步走动,有时几乎小跑起来。几个老头,羽绒服的拉锁拉到下巴,也许本来应该趁太阳在天上的时候围在路边下棋,当时却百无聊赖地站在人群里,带着看热闹的喜悦,笑嘻嘻地背起了手。稍稍抬头,我能看到人群的上空不远处就是那些顶端几乎钻进了云层的高楼和它们若有若无的影子。

孙艳抱着她黑色的塑料袋从巷子里走出来,那些球状的袋子鼓鼓囊囊。她一次想多抱几个,摞在一起,几乎把她的脸遮住了。她把袋子堆在路边,我向她摆手。带着因为麻烦了别人而不好意思的拘谨的笑,她抱着袋子走过来。我迎过去,她一侧身,使胳膊挡住我。“太重了。”她说。刚把袋子放进车里,她又显示出另一种不安,“把车弄脏了”。

那些袋子只是几层薄薄的塑料,一个锅铲刺了出来。我将它们塞在一起,尽量腾出空间。搬了几趟,车里只剩下后座两本书那么大的面积。孙艳抱着一个捆得结实的纸箱坐进去,将箱子摆在腿上。她的动作看上去很费力。我正要说什么,她马上说没事,“我是出力气活儿的,走吧。”

有段时间我经常请一个江西的保洁员上门,那几天,我听说不少人在搬家,就问到了她,她说自己的住处没事,顺口她提到了孙艳。孙艳是她同事,临时要搬家,时间太紧找不到车。

车开出百子湾,上了四环,走一会儿停一会儿,来到了地图上叫观音堂的区域。按孙艳指挥,我将车拐进一个叫王四营村的地方。那里我第一次去,孙艳第二次去。她头天夜里骑着电动车过去租下一个单间,第二天,天亮了,她找不到昨晚的来处。走在王四营村的两排民房组成的小路上,我将车开得很慢,她扭头盯着路旁,仔细辨认。“是一个三层的小楼,路口有个垃圾箱,还有个厕所,堆了一堆共享自行车。”她自言自语,我们最后停在一个布帘盖住的超市门口。路堵,我小心把车靠墙,留出足够那些穿梭的电动三轮车穿过的道路。路很窄,如果来了另一辆汽车,这里就会卡住。

她着急地将她的大包小包从车上搬下来,堆在墙角。又有一个塑料袋破了口子,露出了被褥,我抱在手里看着泥地,不知道怎么办。她轻松地接过去,把袋子翻了一下,使完好的一面落地,被褥朝天。新房东也在着急地搬运什么,几乎没空理她,给了钥匙,接着不见了。穿过一排煤气灶,我们将她的家当搬进楼里。她拧开门,房间没有窗户,不开灯屋里漆黑一片,但暖气烧得很热,她很满意。

锁门上车,我将孙艳原路送回百子湾——她的电动车还留在那里。路上她说,车子的电瓶已经不耐用了,不知道能不能一口气开到观音堂。中间要没电怎么办?我问。

那就当自行车蹬啊,孙艳笑着,像在陈述一件业余爱好(一个月后,我在河北的路边看到一个送外卖的男孩,不知是车子坏了还是电池用完,他左脚踩在车上,右脚蹬地,每次把车子往前送一两米,他和车子好像组成了一个残疾却不失顽强的系统。我看了他几眼,看他吃力地走远,再次想起了孙艳当时的回答)。在北京,河南人孙艳上门做保洁的范围是十公里,一天几单,来来去去,电瓶车耗光了电,到下午就只能当自行车蹬了。

孙艳在东四环中路和百子湾路的路口下了车。推开车门,她刚起身又在座位上停了片刻,“太谢谢你们了,你们会有福报的,”她下了车,小跑到了路边,转身朝车里摆手,接着往前走,走了几步又回过头继续摆手。直到绿灯亮了,我赶忙开过去。

回去路上我想着王四营村的那片地方。观音堂,我念着这个名字,想着那里蜿蜒的胡同。我不觉得那里更安全,她的新居看上去也并不可靠。现在,二十天过去,可能孙艳又搬家了,我没再联系她,我不知道。她的神态是三十五到四十岁,但实际年龄可能小一些,今年春天她和丈夫一起来了北京,丈夫的工作是维修街头那些花花绿绿的自行车,经常是在黑夜里他将它们扛到车上。

一路往东出了五环,回到家过了中午。我洗了把脸,可能还没吃饭,看着房间,想起租房合同还有几天到期。我想搬去燕郊,那是河北廊坊的一个小镇,靠近北京,房租低。我去过一次,路程很久,似乎是一场遥远的跋涉,我记得那里住宅楼林立。

 

五年前我去了深圳,第一次租房也是城中村,那地方叫上沙,在南方四月连绵的雨水里我住了进去,直到两年后搬走,似乎整个村落一直是潮湿的。那村子似乎整个就是为了出租才盖起来的,楼房和楼房之间成了几十条纵横的巷子,许多房间终日见不到阳光。那时我一切开销都是以节省为标准。有一对朋友住在那里,男的是个刚毕业的程序员,当时月薪是七千元,我连工作都还没有,听到那个数字极为羡慕。起初几天我住在他家的沙发上,刚去几天就遭遇了入室盗窃,电脑没了。每天早晨醒来,我走进巷子,穿过雨水去吃一份沙县小吃的蒸饺,接着拿手机搜索工作。

上沙村的巷子和巷子一模一样,太像了,起初我经常走错,站在一个路口,找不到住处的位置。经常借助门牌我才能回家。有些傍晚,街道办的人在巷子里喷药,地上尽是蟑螂的尸体,密密麻麻,大的比手指还长。我从楼上下来,第一次见到,走在路上不敢下脚。在找到工作以前,我经常和朋友在巷子里站着抽烟,他极为温和,话很少。有时我们蹲在地上,两臂在膝盖上垂下去,我们将烟头轻轻按死在地上,像两个找不到活儿干的无聊工人。许多工人的确是每天蹲在巷子口,据说主要是四川人和重庆人,他们脚边摆着工具箱,有气无力似的,有人走过去,他们又惊醒一样地呼啦站起来好几个。安装空调,通下水道,修马桶,搬家,修家电,保洁,他们几乎什么活儿都愿意接。走过他们身边,来到另一片区域,是一群坐在椅子上的女人,她们化了浓妆,身上披着极少的布料,衣着大都是扎眼的红色和黄色,像是涂抹在路边的一片又一片彩色油漆,在晦暗的巷子里远远就能看见,亮闪闪的。她们蔫头耷脑,只有和男人对视的一个瞬间眼里才复活似的闪出一道光芒。她们是那村落里明目张胆的的狩猎者。路过她们身旁,在浓重的香水气味里我的步伐总是不太从容——我感到自己走得太快也不对走得太慢也不对——如果我的脚步和眼神有意回避了她们,似乎那就虚伪地传达了对她们的鄙夷,如果我服从自己的本能与好奇,放慢脚步多打量她们几眼,那么我又淫猥地占了她们的便宜。我只能尽量绕路避开她们。后来我养了狗,它在巷子里乱窜,有时无知地停在她们的猎场逗留,我只好远远地看着,等它回来。

在上沙村我第一次见到台风。随它而来的雨水太大,整个天空都成了白色,我关了窗户,水和风打在玻璃上劈啪作响。当我回到过去想寻找一点什么的时候,我总是固执地找到这样一些安全的片刻,那些时刻里的我身在暗处,面目模糊。类似的还有一个早晨,在巷子里我看到一摊黄色的毛茸茸的东西蠕动在地上,走近了,是一条匍匐在地的卷毛狗,它的后肢站不起来,两条前肢趴着,眼神悲哀,像广场上乞讨的残疾人那样企图向前移动自己脏兮兮的身体,那努力几乎是无效的,就像不会游泳的人挣扎在水面的一处。有人在它的身侧摆了一碗水和一捧狗粮。我站在一侧看着它,身边路人停下看看又走开,过了一会儿,还剩下另外一个。那人的衣服像是很久没洗了,头发也乱糟糟的,我现在记不得他的脸了。我们两个人站在那里,看着对方,像因为那条狗获得了共同的临时身份。

得想一想办法,想一想办法。我记得是他先说了话,大意如此。

他守在原地,我回家找了个纸箱将那可怜的狗装进去,打车去了宠物医院。那狗半身瘫痪了,因为感染已经生了蛆虫。医生建议安乐死,我没多想就答应了,我身旁的陌生同伴想了想,郑重地问,我们凭什么决定它的生死?他好像是使劲想了一下,决定将狗带回去养着。我们又打了车,将狗搬到他的楼下。

他的住处和我只隔几条巷子,空中距离估计只有几十米。过了几天,我们在楼下又见了一次。他说自己是个装修设计师,早年来深圳住在这村里,后来搬走,过了七八年,现在又搬了回来。我不知道他的话是真是假。他的眼神飘忽不定,语速慢,半天说一句,语气又总是很坚决,提到往事却语焉不详。我觉得他似乎遇到了什么不顺,正处在糟糕的境地里。他说他姓周,我就在电话里存了“捡狗者周”这个名字。

现在,五年以后,我打开电话,看见“捡狗者周”仍在通讯录里。我拨过去,停机了。

 

3

在燕郊租下房子以后,我和朋友搬家过去,他开车在前,我紧随其后,急刹车的时候,车里的东西就稀里哗啦一阵响声。我几乎什么都没落下,花盆,锅铲,地垫,肥皂盒,甚至连卫生间的半瓶洗手液也塞到了车里,冰箱清理以后,我将一只冻在血水里的鸡交给朋友。“冻上。”我说。过去几年我搬了两次家,第一次从深圳搬去广州,带了两个行李箱,我在黑夜里拦了一辆黑车,匆匆离去。从广州搬来北京,我几乎又把能扔的东西都扔了。我的搬家总带有逃离意味。一次一次,我盲目地臆想出一个新的生活,然后着急地离开过去。

灰色的道路灰色的树木灰色的楼宇灰色的天空,通燕高速的两侧远远出现了各色标语,层层叠叠,像打在空中的一块一块鲜艳补丁。下高速,拐上两侧高楼林立的燕顺路,很快到了我新的住处。房子是个十几年的小区,对面则是一片工地,新的高楼已经封顶,这座巍峨的水泥壳遮住了我的房间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两点的阳光。几个铁架被我拆掉的铁架和它的螺丝一起堆在墙角,地上还有许多地方残留了刷墙留下的白漆。我将搬来的家当一件件摆在屋里,拖地,擦桌子,洗衣服。可能是这里过于安静,我的狗变得像猫一样小心,搬进来就再也没有发出一次叫声。交了暖气费以后,进屋一阵热浪,我想起了孙艳和她观音堂那间暖气很足的房间。

街道上刮着冷风,人却很多,这里比我去过的其他县城都要热闹,几乎每过一个路口都有绵延的饭馆和商铺。搬完家,我和朋友找到路口一家店做了按摩,大堂明亮,一个中年模样的师傅坐在椅子上休息。他的头上就是日光灯。

“你是全盲吗?”一个正在结账的人问。

“是。”他说。

“一点光感都没有。”站在柜台后的女老板帮他补充。

“是,”他放在膝盖上的手抬起一只,摸向右眼,脸看着正前方,“这只眼睛是突然看不见的,十四岁,”他又将手移到左眼,动作很慢,手指在脸上若即若离,他像摸在身体以外别的什么陌生东西而不是自己的身上,“这只眼睛是慢慢看不清的,两年,到十六那年一点也看不见了。”

我站在暗处,看着他将手放回膝盖。

 

—— 完 —— 

题图:进入燕郊。

这是王琛在正午的随笔栏目,如果你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信给他:wangchen@jiem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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