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限制收入: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5.4万元,三人及以下家庭财产限额66万元

8月28日消息,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知,划定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根据通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为,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