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建设“机器人生产机器人”标杆工厂按照不超过建设项目投资的30%予以奖励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建设一批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对建设“机器人生产机器人”标杆工厂,实现机器人生产全流程无人化、智能化的机器人企业,按照不超过建设项目投资的30%予以奖励,最高3000万元;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且获得项目贷款的建设类重大项目,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年度最高3000万元。各产业集聚区出台区级机器人产业配套政策,促进机器人企业加快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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