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农商行因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被罚46万

陕西石泉农商行因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被罚46万

8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3年6月15日,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被处罚款46万元。蔡中军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受到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