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宜通世纪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7月31日向宜通世纪下发监管函。公司4月6日晚间披露的《关于收到的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未及时披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事项,迟至4月6日才对外披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