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全资企业与债权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

皇庭国际7月27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郑康豪的通知,获悉其本人及其所属全资企业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公告称,和解协议签署生效后,股东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皇庭国际672万股股票将优先用于清偿债权人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部分债权。和解协议生效后至结清所有本息前,可能存在协议终止的相关情形;若协议终止后,可能出现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等方式处置股东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为债务而提供质押担保的皇庭国际股票情形。本次和解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治理、股东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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