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林收监管工作函:要求说明出售裕林国际相关股权最终采用收益法确认评估价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ST万林7月25日公告,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7月1日,公司公告称,拟将公司持有的裕林国际木业有限公司(简称“裕林国际”)55%股权转让给共青城铂宸投资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裕林国际的股权。

要求说明本次对裕林国际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是否与前次评估对企业自由现金流、整体价值的评估值存在差异,如是,请补充披露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裕林国际的资产及经营情况,并对比上市公司同类型资产的评估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最终采用收益法确认评估价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裕林国际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在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中披露的净利润不一致的原因,相关数据的差异是否影响对股权价值的评估结果,核实并说明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说明若裕林国际未能在2023年内清偿公司的预付款,是否有进一步措施保障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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