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从2023年7月1日起,2023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2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87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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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从2023年7月1日起,2023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2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87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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