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发现违法内容的,应及时采取停止生成、消除等措施

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办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用户过度依赖或者沉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规定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图片、视频等生成内容进行标识。规定提供者发现违法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停止生成、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并采取模型优化训练等措施进行整改。明确提供者发现使用者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应当依法依约采取有关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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