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宜未按规及时信披,万里扬及控股股东、董事长等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万里扬6月30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和相关人员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万里扬《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2022年3月和4月,万里扬控股子公司浙江万里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万里扬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5500万元,上述占用资金均在当月归还。上述事项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长黄河清、总经理顾勇亭、财务总监胡春荣和董事会秘书张雷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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