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ESG行动报告》发布:建议中国上市公司提升ESG报告发布的时效性

报告建议中国上市公司提升报告发布的时效性,借助专业力量改进ESG报告质量,进而倒逼ESG管理与实践的提升。

6月13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联合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等部门在北京举办了 “中国ESG(企业社会责任)发布” 活动,活动中发布了《年度ESG行动报告》。

报告以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A股、港股6400余家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池,选取4月30日市值规模排名前30%,且已发布ESG报告的企业,并根据上市公司影响力、ESG活跃度等要素进行综合筛选,最终选出855家上市公司作为评价对象。在报告的“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企业名单中,中国移动、华润电力、中国石化、宝钢股份、复星国际位列前五。

报告提到,近年来,全球监管机构逐步收严ESG报告发布时间,香港联合交易所和泛欧交易所已要求上市公司ESG报告应与年报同步刊发,报告建议中国上市公司应不晚于每年4月30日发布上一年度的ESG相关报告,提升报告发布的时效性;此外,还应当主动参与第三方报告评价,借助专业力量改进ESG报告质量,进而倒逼ESG管理与实践的提升。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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