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涉合同纠纷案收最高院应诉通知书

*ST中捷5月30日公告,公司于5月29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人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以及一审第三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已立案审查。

此前基于谨慎考虑,公司以二审判决涉及的赔偿责任以及应承担的一审及二审诉讼费用对原计提的预计负债进行调整,2022年度已补提预计负债4.2亿元,对损益的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确认。

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包括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在内17名被告的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收到代理律师转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文书。判决显示公司在9.51亿元的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承担264.28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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