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宁波市新建住宅区室内配套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6月22日起施行。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配套体育设施与新建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体育设施通过联合验收后,方可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宁波市新建住宅区室内配套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6月22日起施行。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配套体育设施与新建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体育设施通过联合验收后,方可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