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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姜妍
安迪·沃霍尔被判PRINCE肖像权案终审败诉,庭审法官之一称该判决将“扼杀各种创造力”
据《纽约时报》报道,美国最高法院于日前裁定,已故艺术家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根据已故歌手普林斯(Prince)的照片创作的一系列丝网印刷,侵犯了摄影师林恩·戈德史密斯 (Lynn Goldsmith) 的版权。
这一历时八年的版权纠纷案件虽然划上了句号,但艺术界长期以来关于艺术创作合理“挪用”的边界究竟在哪儿的讨论却因此而愈发热烈。比如参与此次裁决的九位大法官之一的埃琳娜·卡根 (Elena Kagan) 针对这一结果,发表了尖锐的批评,她认为这个判决将“扼杀各种创造力”。
横跨40年的“Prince”肖像权纠纷
1984年,《名利场》杂志为了制作摇滚明星普林斯的封面,委托安迪·沃霍尔使用戈德史密斯拍摄的照片进行创作,该杂志以400美元的价格向戈德史密斯购买了这张照片的一次性使用权。接下来几年,安迪·沃霍尔基于该肖像照,又继续创作了15件作品。1987年,沃霍尔去世,安迪·沃霍尔视觉艺术基金会(AWF)接管了他的这些作品。
2016年,普林斯逝世后,《名利场》的母公司康泰纳仕发表了一篇悼念文,封面使用了沃霍尔《Prince》系列的作品之一“Orange Prince”。为此,康泰纳公司向沃霍尔基金会支付了10000美元,但并未向戈德史密斯任何费用。得知此事后,戈德史密斯先是在美国版权局注册了她的照片,随后告知沃霍尔基金会《Prince》这一系列的作品侵犯了她的版权。
2017年,沃霍尔基金会起诉了戈德史密斯,寻求法院认定《Prince》系列作品“不侵权”或“构成合理使用”。随后,戈德史密斯反诉沃霍尔基金会侵权。2019年,纽约联邦法院认定沃霍尔的《Prince》系列作品具有“变革性”,在戈德史密斯的摄影作品中融入了新的含义,成为了创新且独特的艺术作品。之后,戈德史密斯再次提起上诉。
2021年,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纽约联邦法院的裁决结果,认为“沃霍尔作品与戈德史密斯作品具有相似性”,不能构成“合理使用”,且侵犯了戈德史密斯的作品版权。随后,沃霍尔基金会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
今年5月18日,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最终裁定,法官们以7票对2票维持了第二上诉法院的裁决,正式裁定安迪·沃霍尔的“Prince”系列作品系侵犯行为。对于这一裁决结果,沃霍尔基金会表示“不同意法院的裁决”,但它欢迎大多数人“澄清其裁决仅限于单一许可,并不质疑安迪沃霍尔在1984年创作《Prince》系列的合法性。”
“变革性“和“商业性”哪个更重要?
回溯这一案件的经过,可以发现此案件的核心是“《美国法典》第17卷第107节关于‘合理使用’”原则,要厘清这一原则,首先要明确四个因素:第一,使用的目的与性质,包括盈利与非盈利;第二,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性质(写实类或虚构类);第三,新作品具有创新性、变革性的部分所占比例;第四,使用行为对受版权保护作品潜在市场或价值的影响。
在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中,多数参与庭审的法官认同《Prince》系列作品具有“变革性”,与原照片传达出了不同的含义与信息。参与判决的九位大法官之一的索尼娅·索托马约尔
认为“《Prince》系列与戈德史密斯所摄照片具有基本相同的使用目的”,并且沃霍尔基金会对于《Prince》的使用具有商业性质。
知识产权律师布鲁斯·尤因 (Bruce Ewing) 认为,此次判决通过强调商业利用的重要性,显示美国最高法院“改写了一整套判例法”,此前这些判例法的重点是分析受质疑的作品是否具有变革性。
然而,Michelman & Robinson律所驻纽约的律师妮可·哈芙(Nicole Haff)却表示她“对结果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如果这种行为被裁定为“合理使用”,那么戈德史密斯基本上就失去了通过许可她的照片或以其他方式创作照片的衍生作品来赚钱的机会。这不符合《版权法》旨在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进步的宗旨。”
大法官卡根对此次判决提出异议,她更倾向于从艺术创作的层面来理解这一案件:“大多数人忽视了丝网印刷和照片不具有相同的‘审美特征’并且没有“传达相同的含义”这一事实。她同时补充道“艺术家不会自己创造一切,如果不借用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他人的成果,他们就无法做自己所做的事情”。过于严格的版权制度实际上会阻碍艺术家在他人作品的基础上创作,从而扼杀创造力。
在技术猛进的当下,真正的独创性作品是否还存在?
《纽约时报》的报道称,这一裁决引发了艺术界的惶恐,“艺术家们纷纷发表简短的声明,抨击上诉法院将借用、挪用和复制先前作品的艺术诋毁为类似于剽窃或剥削的行为。”长期展出沃霍尔作品的布鲁克林博物馆,向美国最高法院呈递了一份简报,称“这一裁决触及了当今艺术家创作和理解艺术的方式的核心”。北美艺术评论家兼作家布莱克·戈普尼克(Blake Gopnik)也认为“这一案件可能会改变西方艺术的未来。”
这一裁决之所以引发众多关注,因为其关乎“创作与自由”的边界问题。艺术家芭芭拉·克鲁格 (Barbara Kruger) 和艺术学者罗伯特·斯托尔 (Robert Storr)向美国最高法院撰写了自己的法庭之友陈述:“这一裁决会使得“合理使用”的定义发生转变,虽然版权对于艺术家公平地获得他们的努力的补偿很重要,但将这些限制放得太远是危险的,因为艺术本身可能会受到影响。”
佛罗里达国际大学法学教授汉尼拔·特拉维斯也表示“所有创造性作品都以某种方式从构成其环境的文化材料领域中汲取灵感”,但这一事实却很难在法庭上进行辩护。
事实上,“挪用”与“临摹”是艺术创作中的重要概念:马奈的《草地上的午餐》借用了文艺复兴时期《帕里斯的评判》和拉斐尔的早期版本中的关键元素。杜尚也曾公开反对原创性概念,他故意拍了一张蒙娜丽莎的明信片,并在她身上涂鸦了一个小胡子。
要指出的是,安迪·沃霍尔的侵权案所涉及的问题,已经不只局限在文艺创作中。毕竟,在技术突飞猛进的当下,“真正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是否存在?”还是一个未知数。纽约资深艺术评论家杰里·萨尔茨就表示,在人工智能时代,独创性的概念正在改变、扩展,创意产业应当允许人类对过往作品再次解释和创作,而不是因为害怕而封闭已经产生的作品,他还强调“对版权和专有艺术概念的重新痴迷,只在艺术极度不安全的时候才会出现。”
汉尼拔·特拉维斯也认为“沃霍尔案的裁决结果向互联网平台发出了一个信息,即从以前的作品中获取价值,并以某种方式与以前的作品竞争的‘创造性作品’不再被视作合理使用,即使其信息有很大不同”。例如:某些YouTube翻唱歌曲或SoundCloud混音等音乐或电影“混音”将被扼杀;新闻业的素材二次使用的将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汉尼拔补充道:“当我们进一步踏入人工智能时代后,许多合理使用的审查可能是由AI来执行,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创作者有一定的自由借用现有作品的一部分,新作品将被系统地删除或降级至被遗忘,创作者几乎没有追索权。”
因此,安迪·沃霍尔这一案件,我们需要叩问的是“版权保护的边界究竟在哪里?”这关乎到艺术创作、大众文化创作的未来。
参考资料:
https://www.nytimes.com/2023/05/18/us/supreme-court-warhol-copyright.html
https://www.theguardian.com/artanddesign/2023/may/18/andy-warhol-copyright-prince-paintings-lawsuit
https://edition.cnn.com/2023/05/18/politics/supreme-court-prince-andy-warhol/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