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全通教育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时任董事长庄文瑀、总经理刘玉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鹿浔、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刁学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因收入成本确认存在跨期、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未得到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5月24日,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全通教育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时任董事长庄文瑀、总经理刘玉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鹿浔、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刁学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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