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孙燕姿”成顶流的时代,音乐版权如何保护?

“新技术一直引领并且带领着音乐产业向前发展,虽然给传统的唱片工业带来冲击,但应该带着一个包容的态度来看待AI技术的发展,它既带来挑战,更多的也是带来机遇。”

“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下的音乐创作与版权保护”论坛

近段时间以来,AI生成音乐在乐坛刮起一阵大风,成为热议的焦点。5月19日,第八届音乐产业高端论坛在京举行,在题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下的音乐创作与版权保护”的分论坛上,环球音乐集团亚洲区公共政策高级副总裁Ang Kwee Tiang(洪伟典),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大中华区总裁兼中国区首席代表郭彪、前国际唱片业协会法律顾问、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春飞,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佟雪娜教授以及中国知名青年音乐剧导演词曲作者樊冲等嘉宾基于AI生成音乐这一热门现象,就人工智能时代下的音乐创作与版权保护问题展开讨论。

谈及AI生成技术在音乐创作上的应用中国知名青年音乐剧导演、词曲作者樊冲分享道个人在写歌的时候也用过AI的一些技术,但是基本只限于做demo的初始阶段只是记录下自己的灵感他认为音乐本身还是需要更鲜活的东西。我们创作的时候有一个作曲的名词叫做动机,这个动机触发了你的一些心情和状态,然后回家决定坐在钢琴前面或者抱起吉他想写歌,AI是不可能去寻找到这个动机是通过这一系列的创作去完成这个动机并且表达这个情绪的。

523歌手孙燕姿更新动态,谈及近日引发争议的“顶流AI歌手孙燕姿”提到粉丝们已经接受她就是“冷门”歌手的事实,而AI角色却成为了目前的顶流。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的应用下不仅有AI孙燕姿也诞生了AI邓紫棋、AI陈奕迅等一众热门歌手在某个AI歌手的演唱视频下有这样一条热评以后听音乐的流程可能是这样:打开APP-选择歌曲-选择歌手音色-点击播放,想听谁唱就听谁唱。

在B站平台上搜索“AI孙燕姿”能看到很多AI生成的唱歌视频  图源:B站截图

然而,这样的AI翻唱形式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其涉及的版权侵权问题引起了相关从业人员的关注

在今年的3月,我们公司已经发了函给一些流媒体公司,请求他们阻止 AI公司使用我们公司的作品来训练他们的技术环球音乐集团亚洲区公共政策高级副总裁Ang Kwee Tiang在论坛上表示针对AI翻唱这一现象公司在保护艺术家的创作权益方面采取了一些行动

环球音乐集团亚洲区公共政策高级副总裁Ang Kwee Tiang

前不久一首使用生成式AI技术复制说唱歌手Drake和The Weeknd人声的歌曲《Heart on My Sleeve》在海外走红这首歌曲在Spotify上的播放量已超过60万次,在TikTok上点击量超1500万次,完整版在YouTube平台上播放超27.5万次。作为两位艺人的唱片公司,环球音乐集团对它提出投诉,并且使之从流媒体音乐平台下架。

《Heart on My Sleeve》在海外媒体的观看量  图源:海外媒体截图

从环球音乐集团发布的声明来看他们认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侵权事件引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即音乐生态系统中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想站在历史的哪一边:是站在艺术家、粉丝和人类创造性表达的一边,还是站在深度造假、欺诈和拒绝艺术家应有补偿的一边。”环球音乐集团表示,平台有“基本的法律和道德责任来防止以伤害艺术家的方式使用其服务。”

在搜索引擎里输入“AI歌手”训练”“开发”等关键词,能找到一堆训练AI的视频教程与文字教程与喂养大量作品来训练AI作画的原理一样AI翻唱同样也是“喂”给AI大量的音频资料通过大量训练使之在音色方面达到极高的相似度

现在一个很大的法律上的争议,就是AI投喂阶段使用的材料是不是属于合理使用。前国际唱片业协会法律顾问、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春飞介绍我国目前《著作权法》严格限制合理使用的情形一共12种但她认为目前讨论的AI预训练阶段使用的作品的情形不符合现有《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的规定。

针对愈来愈盛的AI创作之风我国也在使用规则层面给予了一定程度的约束4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深层次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应当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对隐私、知识产权、训练数据、不公平竞争等设立了“藩篱”,特别明确了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优化训练数据不得侵权。

“这个‘管理办法’的意义非常深远,因为现在很多国家都是在探讨阶段,我们国家的网信办出手了,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AIChatGPT等等会引起一些不安全因素,或者是会出现不尊重知识产权这样的情况对此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大中华区总裁兼中国区首席代表郭彪认为监管在前是非常重要的他介绍说管理办法的意见征求阶段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便提出意见建议认为在AI模型训练的时候,必须获得权利人的许可,这是一个基本的观点。对于合理使用的问题,我们协会也认为AI生成音乐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郭春飞律师认为AIGC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挑战很多AI孙燕姿翻唱周杰伦的《发如雪》为例郭春飞认为首先侵犯了词曲作品著作权其次使用《发如雪》的伴奏涉及到录音制作者权的问题。“还有就是表演者权,我认为对周杰伦的表演者权是一种使用。”她解释说孙燕姿的声音的权利不属于著作权范围但却侵犯了孙燕姿对于声音享有的人格权对这项权利的保护与民法典所规定的肖像权的保护类似

前国际唱片业协会法律顾问、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春飞

AI歌手的出现与繁荣将不可避免使相关从业人员产生隐忧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佟雪娜教授认为新技术一直引领并且带领着音乐产业向前发展,虽然给传统的唱片工业带来冲击,但应该带着一个包容的态度来看待这个技术的发展,它既带来挑战,更多的也是带来机遇。我们应该思考怎么用法律来规避一些问题我认为应该从一开始就给它进行分类,在听歌的时候专门有一个就叫AI音乐作品因为两种不同的音乐形式一个赛道上比拼是不公平的在她看来不管怎样,就像现在数字音乐时代,依然有人会愿意听黑胶唱片一样,在AI时代到来之后,依然有人就愿意听人为纯创作的音乐。

在AI生成技术浪潮席卷的局面下Ang Kwee Tiang并不认为AI对当下的音乐产业构成了某种的生存危机它也带来很多的好处和价值,很多词曲作家Producer也好,都是用AI这种科技来创新。从公司的角度,我们也支持这种科技,不过我们的立场是说这些AI公司要是他们使用到我们的作品,先必须要得到许可,必须要合法的使用。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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