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已达90.44%,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5月9日,福建省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的通告》。通告显示,截至2023年4月30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为90.44%,已达到90%(含)以上的动态调整标准。自2023年5月15日起将单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5万元,将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购买人才公寓的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建房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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