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2家子公司拟分别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融资规模合计不超7亿元

宁波能源5月9日公告,全资子公司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计划管理人设立的“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

同时,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计划管理人设立的“融资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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