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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为恢复和提振消费,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支持“地摊经济”的队伍。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和甘肃省兰州市相继出台地方规定,对“路边摊”“外摆”等经营模式予以规范。
2023年4月26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拟于9月1日起实施。
《条例》增加和细化了市容管理具体规定。其中提到,优化摆卖、设摊经营管理方式。将原《条例》“禁止商店、门店超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规定,修改为“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在原《条例》“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基础上,增加“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例外规定,以兼顾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城市整体市容美观有序,留住城市“烟火气”。
4月28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经营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意见》)施行,有效期一年。《意见》提出,兰州市将完善城市商业布局,规范外摆经营管理和个人设摊行为,增加“城市烟火气息”,形成以基本商业服务为主体、设摊经营为补充的服务格局。
广东省委党校教授余甫功曾向界面新闻介绍,“摆摊”这种个体经营模式多年前曾经非常流行。而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出于城市管理需要,这种个体经营模式近年来渐渐变少了。过去3年,疫情极大冲击了中小微企业,于是在2023年初,多地发文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允许户外摆摊、发展外摆经济等,“更像一种信号,意味着政策在放松”。
界面新闻注意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杭州、昆明、厦门、成都等地已陆续出台放开设摊、允许商业外摆的相关规定,提振城市经济复苏。
1月20日,昆明市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为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商业外摆活动,划定更多适宜区域发展地摊经济、后备箱经济、早市夜市等便民小微集市。1月30日,北京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联合对外发布《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由区政府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外摆位,明确外摆时间、经营品类等细则,由经营者向所在街道进行网上报备,由街道对细则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2月20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安全有序、开放包容等原则,适当开放设摊经营。根据需要划定设摊开放区,设置特色点、疏导点、管控点,同时划定严禁区、严控区、控制区等。
3月初,杭州市发布《关于加大对商圈、商业街区外摆经营活动支持力度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几个“放宽”:一是放宽场地限制,区域内一楼门店设置外摆,在不影响行人通行、消防安全和不占用公共设施、绿地的前提下,步行街区不限于门面区域,可适当占用公共空间。二是放宽业态限制,除烧烤等重油烟外,允许传统餐饮商家设置顾客临时等候区、就餐坐席等外摆。三是放宽时间限制,商业外摆设置时间放宽至24小时,住宅和其他噪声敏感建筑区周边,原则上不得超过晚间22时,具体结合居民意见调整。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郭馨梅向界面新闻表示,各地出台类似规定从供求意义上来说,有助于拉动内需,带动消费,“这类供给一般是经济实惠的消费品,即时消费的餐饮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手艺绝活类纪念品等具有烟火气的商品,能满足消费者的日常需要。”
郭馨梅认为,相关规定的出台,为一些具有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经营许可证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就业增加收入,增量收入继而带动消费,反过来再继续刺激供给,搞活市场,就会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另外,相关规定的出台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市场经营主体。郭馨梅表示,“在法律保护下,市场经营主体会主动发现市场痛点,灵活调整经营内容,匹配消费需求。”
北京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首席专家赖阳则认为,户外商业在更大空间、更大尺度上延长了人们的经济活动时间,能够充分利用空间设施,改善消费、集聚人气,这代表着新一轮的消费升级。
他也谈到,户外商业除了能够带动消费之外,对于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促进创业就业、打造城市品牌都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云消费’时代,消费者更多地是为了体验其所认同或向往的一种生活方式。而当城市商业拥有更多的多元业态时,会有更多人愿意走出家门,享受街头的烟火气,感受都市的繁华。”赖阳表示。
此外,在成本方面,郭馨梅指出,相比于“商业外摆”,路边摊更自由、更灵活。“个体在政府划定区域内进行摆摊,降低了本身的经营成本,“对于消费者来说,更友好。”
不过,郭馨梅指出,“路边摊”和“商业外摆”也需要一定的规则和监管,稍有放任,会带来不少问题,“如生产经营安全(涉及水、电、煤气等个体经营者)、食品质量安全、环境卫生、交通与公共安全等。”因此,“国家层面要出台相应细则进行监管,但也不能乱管。”
“可以借鉴淄博政府的管理方式。”郭馨梅认为,淄博出圈很大原因在于政府服务到位,“从交通、住宿以及哄抬物价方面都考虑到了。”
赖阳也表示,“合理的规划与管理可以让城市外摆逐渐成为城市空间特色以及城市活力的一部分。”他认为,“城市对于户外商业不能放手不管, 不能实行‘一刀切’,而要有序制定相应规则,实现精细化管理,平衡户外商业与城市道路畅通及城市卫生和秩序之间的关系。”赖阳表示,政府对于户外商业经营时间段、允许的经营地点要有相应规划,对于户外商业经营内容也要进行管理。
界面新闻梳理发现,一些城市的摆摊规则已经出台。比如,此次深圳出台新规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而是将其纳入规范管理。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对此,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日前已发布了《关于规范管理路边摊点的通告》,明确了路边摊点的设置条件、经营范围、管理要求等。
通告强调,对于违反规定的路边摊点经营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况暂扣或者没收其经营设施和商品。对于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秩序的路边摊点,将予以取缔。
“市场主体也要合法经营。”郭馨梅建议,市场主体要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作为供给方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政府对问题的重视程度,进而严管。而严管的后果就是消费者需求又得不到满足了。”
郭馨梅指出,总体上来讲,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摆摊,目前更多是一般性、即时性消费商品。“商业走出了室外,走进了消费者、群众中间,就能显示出它的烟火气,而烟火气对于恢复居民的消费信心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