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7点49分,北京海淀法院发长微博称,因认为电视剧《红高粱》的剧本剽窃电视剧《红盖头》剧本的内容,侵犯了《红盖头》剧本的著作权,东阳金百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海淀海淀已经受理此案。
电视剧《红高粱》改编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同名小说,由郑晓龙执导、周迅、朱亚文、黄轩等人主演,2014年播出后,曾获得国剧盛典年度十佳电视剧,并入围了飞天奖优秀电视剧。而这并不是这本小说第一次影视化,早在1988年,由张艺谋执导,巩俐主演的电影《红高粱》就曾摘得第38届柏林电影金熊奖,成为首部获此殊荣的中国电影。

既然有原著小说,电视剧又是如何陷入了抄袭风波呢?
东阳公司称,电视剧《红高粱》播出后,原告叶超发现其从故事情节到人物走向,和故事框架都和自己改编的电视剧剧本《红盖头》惊人相似。而此前,应《红高粱》制片人、山东广播电视台节目购销中心综合部主任季桦的要求,叶超曾经将《红盖头》的策划书和前十集剧本发给山东广播电视台节目购销中心员工孟凡杰。
经过仔细比对,原告认为《红高粱》剽窃了《红盖头》的内容人物关系及故事框架,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停止复制发行和传播,并在全国主流媒体公开道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