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则“年收入12万成高收入者将被多征个税”的新闻刷遍网络,朋友圈也炸开了锅,广大媒体更是难得意见一致地进行了吐槽式转发报道。同时,就在昨天傍晚时分,相关机构发声明对外辟谣,“年收入12万成高收入被加税”属于谣传,内容不实。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样传播广泛、影响巨大的谣言却至今无人(或媒体)受到处罚。难道,该则不实传言是为了真正个税改革政策的出台做民意测验吗?那么,测验结果显示,年收入12万真心不是什么高收入者,最多算一个中产里的低收入者。
为什么说年收入12万不算高收入者?
一般情况下,月薪过万,更多比例出现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广大二三四五线城市,鲜少有这样的群体,即便有也是比较零散的中高层管理者,在当地劳动者人口中所占比例可以忽略不计。并且中高层管理者,工资收入只占其年收入中的一部分,更多地是期权、股票、房产等收入,而这部分是不被统计在“年收入12万”中的,属于隐形收入。
而被统计到的“年收入12万”者,有相当大比例的人是北上广深的互联网“工薪族”,月薪一万,扣完五险一金和个税,基本到手就成了7000多,把房租费、通勤交通费、日常生活开支等都算进去,一月到头手里留不下多少钱,也就是刚能在大城市立住脚,不用住地下室而已,仍然属于那种吃顿好的,还得比对比对哪家团购网站的券更便宜。
真正该被加税的人,是谁?
如果说,国家出台个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调节国民收入分配,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真正的“增低、扩中、调高”,那么,此次“年收入12万者”则纯属于被误伤。真正的高收入者是那些持有公司大量股权、从事房地产、矿产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的高收入群体,而不是靠上班赚取收入的工薪阶层。
对于这些“实利”阶层,其实我国现行的税法是有漏洞的,税务机关并不能及时掌握这些高收入群体的实际收入状况,偷税漏税是普遍现象,未来即便要对这些人群提高个税缴纳比例,也应该从其他方面入手,而不是单纯的月收入,比如遗产税、利息、股息、保险信托等收益性税收,将投资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消费性和财产性收入都纳入统计。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税收调节收入的杠杆性作用,缩小贫富差距。
也就是说,我们最需要的,其实是对高收入者偷税漏税行为的打击,如果这个问题得到解决,那么相信我们的税收收入将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