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田佳宁
3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昌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黄海蒙、向立群、简巍、李东伍。
罚单显示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一、违规办理展期业务;二、集团客户未统一授信,授信超资本约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昌监管分局对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警告,并给予60万元罚款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昌监管分局对责任人黄海蒙、向立群、简巍、李东伍分别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