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检察院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汤秀清及副总经理肖泳林不起诉,并解除取保候审

昊志机电3月26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汤秀清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泳林的相关通知。

汤秀清于3月24日收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经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据规定,决定对汤秀清不起诉。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解除对汤秀清的取保候审措施。

肖泳林先生于3月24日收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及《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经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据规定,决定对肖泳林不起诉。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解除对肖泳林的取保候审措施。

目前,汤秀清和肖泳林均在公司正常履职,其后续正常履职不受影响。上述事件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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