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方面存在不足,方正证券深圳梅林路证券营业部收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3月2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营业部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存在以下情况:为个别客户上门办理业务,且身份核实不到位;为客户开立融资融券账户早于合同双方签署日。上述情况反映出营业部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不足,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7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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