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央行行长易纲谈金融监管改革

3月7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其中,金融监管体系迎来重磅调整。

3月8日上午,中共、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分组讨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就加强金融监管领域改革谈了四点认识:

一是关于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地方金融监管的改革方案中,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有利于加强监管,提高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要为化解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完善金融资本管理体制,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金融基础设施,在改革方案落实中要稳妥。

四是加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统一规范管理,要做好切实可行的方案。

易纲表示,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就要把机构改革方案落实好。(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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