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上“两高”项目需碳排放减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1.1

山东:新上“两高”项目需碳排放减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1.1

3月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据了解,今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优化调整了“两高”项目范围和替代比例,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铸造用生铁从钢铁行业调出单列,新上“两高”项目的碳排放减量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1.1。

3月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据了解,今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优化调整了“两高”项目范围和替代比例,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铸造用生铁从钢铁行业调出单列,新上“两高”项目的碳排放减量替代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1.1。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