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大股东涉借款合同纠纷遭延边银行起诉,所持6.98%公司股份可能存被司法执行风险

海南瑞泽2月17日公告,收到公司大股东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集团”)转来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因大兴集团、三亚四季海庭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六和铱海投资有限公司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延边银行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案件涉及大兴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8,0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属于公司大股东的自有财产,是本案的抵质押物之一,可能存在被司法执行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大兴集团正与债权人积极协商,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