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商报》消息,四川省相关机构出台购房贷款新政,多家银行收到《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方案》,成都市对购买首套房施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文件规定,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已购买1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而对于拥有2套房以上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房贷。
此次成都的调控新政中,提升了房贷首付比例。新政适用范围包括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