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利:子公司涉及诉讼处于诉前调解阶段,相关款项共计1118.05万元

ST中利2月6日公告,2月5日收到子公司发来的相关法律文件。原告浙江沃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一泗阳腾晖光电有限公司签订并执行了《工程施工合同》,被告一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原告支付工程款。现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逾期利息和本案律师费等,被告二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款项金额共计11,180,514.65元。鉴于本案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尚未立案,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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