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对吸纳搬迁人口落户多的地区给予财政支持

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8个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要强化资金保障。按照“钱随人走”的原则,通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对吸纳搬迁人口落户多的地区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各地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积极支持城镇集中安置区实施符合规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将符合条件的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相关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引导省级相关投融资平台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大型安置区相关后续发展项目的投入力度。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安置区后续发展的信贷投入,为推动安置区和搬迁群众融入新型城镇化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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