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理财行业平台管理办法出炉,15家银行、10家理财公司已通过系统验收

1月20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正式发布《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行业信息平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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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胡颖君

为支持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全面落地,1月20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正式发布《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行业信息平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表示,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办法及时做好理财行业平台接入、信息交互、数据交换和数据报送等工作。

据悉,“理财行业平台”是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建设、运营和管理的,为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提供支持的金融行业平台。理财行业平台由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理财产品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养老理财管理系统、中国理财网等组成。

理财行业平台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养老金理财行业平台账户(以下简称平台账户)的开立与管理、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信息交互和数据交换、产品信息登记和信息披露、产品名单和机构名单发布以及按规定向银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监管部门报送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业务相关情况等。

哪些机构可申请接入理财行业平台?办法规定,经银保监会确定可开办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的机构应在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相关业务开办前向理财登记中心申请接入理财行业平台,成为平台参与机构。具体包括:为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业务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提供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服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开户行);为参加人提供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销售服务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以下简称销售机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发行机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

平台参与机构应按照银保监会及理财登记中心的理财产品信息登记有关要求完成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登记工作,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发行前需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完成申报并取得理财产品登记编码。而对于不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理财行业平台有权停止提供个人养老金相关服务,发行机构应及时向理财行业平台申请将相关产品移出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对个人养老金理财平台账户的开设与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理财行业平台账户是指理财行业平台根据参加人申请,为每位参加人开立的,记录其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情况以及与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等之间具备关联关系的唯一账户。销售机构应当协助首次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的参加人,在理财行业平台申请开立平台账户。开户行应配合完成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相关信息的核验,向理财行业平台及时反馈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等相关信息及变动情况。

此外,平台参与机构应按监管规定的报送范围和方式将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相关业务数据及时报送至理财行业平台,报送数据应符合理财登记中心制定的数据规范。各类机构报送内容包括:开户行应每日批量报送个人养老金资金信息,包括资金账户的缴费、资金划转、相关资产转移、领取信息、资金余额信息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每日实时报送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变更、注销信息;销售机构在参加人首次参与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业务时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报送,在参加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报送;发行机构每日批量报送理财产品信息、参加人交易明细和持仓信息、产品交易信息和资产信息等;托管机构每日批量报送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资产交易、持仓、估值和资金划付信息等;监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银行理财登记中心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11月28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等15家商业银行以及工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中邮理财、兴银理财等10家理财公司已通过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行业信息平台系统验收,成为首批验收通过的机构,意味着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产品业务在系统建设及运营保障方面已做好准备,待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发布后可正式对外运营。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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