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杜天舒
1月10日,漳州银保监分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厦门国际银行股漳州分行。
罚单显示,厦门国际银行股漳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向借款人转嫁抵押评估费用和抵押物财产保险费;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银保监会漳州监管分局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第九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厦门国际银行股漳州分行予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