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控股股东等到比克动力郑州工厂进行初步考察事宜未制作进程备忘录,新力金融收安徽证监局警示函

新力金融1月3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年10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及公司董事长、董秘前往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郑州工厂进行初步考察,了解比克动力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未针对该事项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违反了规定。根据规定,现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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