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尔智联:拟10.01亿元出售卓尔发展(天津)全部股权

据此,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卓尔智联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出售及武汉华商时代集团有限公司同意购买股权,相当于卓尔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之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001.0百万元。

2022年12月30日,卓尔智联(02098.HK)公告称,当日交易时段后,卖方卓尔智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武汉华商时代集团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及买方同意购买股权,相当于目标公司卓尔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之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001.0百万元。

于完成后,集团不再于出售集团拥有任何权益,而出售集团将不再为集团之附属公司。出售集团之财务业绩将不再并入集团之财务报表。

由于集团预期(i)中国房地产行业在现行市况下将继续面临挑战;及(ii)天津消费品批发商场仍处在开发阶段,可能需要投入额外资金,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的当前要约给集团带来改善流动资金并变现于目标公司权益之现有价值的良机。

集团可将其财务及管理资源重新分配于集团其他业务,以改善集团营运效率。此外,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可改善流动资金并增强集团之整体财务状况。

于扣除出售事项相关开支后,集团预计因出售事项录得亏损净额约人民币204.7百万元。

预期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将按以下方式动用:(i)约95%用于偿还债务;及(ii)约5%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同日,出售集团拥有由银行提供本金额约为人民币331.4百万元之未偿还贷款,由集团担保及╱或集团之若干物业作抵押。

由于完成后出售集团将不再为集团之附属公司,此后提供担保及抵押将构成集团向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实体提供之财务援助。

考虑到(i)出售事项裨益;及(ii)买方及被担保方与集团订立弥偿协议,集团同意于完成后持续提供担保及抵押。

根据弥偿协议,为换取集团提供担保及抵押,被担保方将按担保及抵押下于股权转让协议日期之未偿还贷款结余每年2.0%向集团支付担保费,直至各未偿还贷款之还款日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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