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明年2月28日

济南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明年2月28日

12月29日,从市医保局获悉,省医保、税务等部门联合发文,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截止日期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凡在2023年2月28日前参加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仍可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我市居民医保待遇。

12月29日,从市医保局获悉,省医保、税务等部门联合发文,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截止日期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凡在2023年2月28日前参加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仍可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我市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我市共有500余万居民医保参保人,如果未能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2023年1月起即将停止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延期后,尚未缴费的参保人如有就医需求,可先在医疗机构结算,于2月28日前正常缴纳2023年度居民医保后,凭就医结算的发票、费用明细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手续。此次延期将有效避免群众因疫情防控未按时缴费影响享受2023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来源:济南市政府官网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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