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子公司及其总经理收刑事判决书,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罚金并没收违法所得合计3956.50万元

君正集团12月25日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何勇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2]内0303刑初11号)。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被告单位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250万元;被告人何勇犯非法采矿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单位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退缴的违法所得3706.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公司研究决定,就本案将不进行上诉,即一审判决生效。就依然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公司将实事求是上报地方政府。本次诉讼涉案金额395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87%,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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