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中路保险被罚53万元

罚单显示,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是未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等。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实习记者 | 章宇璠

1216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了5张罚单,剑指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自贸区中心支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自贸区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跨区域经营物流企业责任险;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蔡德武、谭晓成、忻海峰对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一案承担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青岛银保监局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对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自贸区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忻海峰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蔡德武、谭晓成警告并罚款7万元。

根据官网,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第一家总部设在青岛的全国性法人保险机构。主营产品包括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等。天眼查显示,公司前两大股东(发起人)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0%)、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