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恒丰银行扬州分行被罚105万元

罚单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的违规行为是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等。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实习记者 | 章宇璠

 11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扬州监管分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票据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贷款审查不尽职。

周新峰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票据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负管理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扬州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没收违法所得1.9万元,罚款10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周新峰处以警告,罚款6万元。

根据公开资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19年完成市场化改革股改建账,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根据天眼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3.95%;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恒丰银行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2.37%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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