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中宏人寿被罚款30万元

根据罚单显示,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主要违规行为是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图片来源:图虫

实习记者|田佳宁

11月1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罚单显示,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存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给予处罚责令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改正,处30万元罚款。

根据官网显示,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企业注册资本16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60000万人民币,其中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1%与49%。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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