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田佳宁
11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发布了一张警示函,剑指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警示函显示,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该公司作为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1年12月31日买入西子转债1,551,852张,成交金额155,185,200元,于2022年6月30日卖出西子转债134,782张,成交金额15,614,682.41元,该公司在这一交易行为中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