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优化电网运行、减少非计划停运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保障。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界面工业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电力需求持续增长,保障电力供应是电力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11月2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消息,就《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表示,电力可靠性管理是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重要基础,也是电力生产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核心手段,基本任务是维护电力系统的充裕性和安全性,应为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系统性工作方案。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中国电力工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快速发展,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征求意见稿》提出,为有效应对新形势,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实现“双碳”目标,需要进一步发挥电力可靠性管理的作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为此,《征求意见稿》提出多项要求,包括完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企业可靠性管理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电力可靠性管理等。

其中对于电力企业,《征求意见稿》表示,电网企业要优化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力供需分析和生产运行调度,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优化运行调度,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电网企业还应加大城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供电服务和民生用电保障能力。

发电企业要加强燃料、蓄水管控及风电、光伏功率预测,强化涉网安全管理,科学实施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减少非计划停运。

供电企业要指导电力用户安全用电、可靠用电,消除设备和涉网安全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按规定为重要电力用户提供相应的供电电源,指导和督促重要用户安全使用自备应急电源。

此外,电力企业应每年对自身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生的电力可靠性事件和相关生产运行、技术管理情况进行分析,于每年2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相关报告报送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等管理部门;中央电力企业总部于每年3月1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

省级电网企业要按照规定,每年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力供应情况、电力系统运行情况和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对下一年的电力供应趋势、电网安全风险辨识、电网运行方式安排等情况进行预测预判,于每年1月将上一年度评估分析和本年度的预测预判情况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等管理部门;中央电网企业总部于每年2月报送国家能源局。

上述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26日。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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