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营日报,近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10月20日正式实施,标志着东营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正式开启,排污权由以前的全部无偿使用向有偿使用迈出第一步。
按照规定,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其新增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必须在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上通过交易获得,无偿使用排污权将成为历史。
现有项目在初始排污权核定基础上,通过深度治理、技术改造升级、清洁生产或关停、拆除装置等措施产生的削减量,可以以政府出让基准价有偿获得后,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公开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