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在北京延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两名自驾游女游客在猛兽区下车后,被老虎袭击,造成1死1伤。
延庆区人民政府于事发当日成立了“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8月24日,调查组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调查结果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此前据延庆区委宣传部通报,事件发生后,延庆区全力组织救治伤员,并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第一时间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责令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立即停业,配合调查,进行整顿,确保旅游安全。
24日下午,界面新闻记者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方面了解到,该动物园将于25日起开始正常营业。“我们刚接到通知,好多事情需要尽早安排,我们的(网络售票)渠道还没接到通知,我现在正在通知。”
至于对事件中伤亡人员的补偿,园方表示,随后会有一定进展,“我们会跟家属那边积极沟通,现在不是我们说了就能算。”
事发后,律师对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看法不一。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张起淮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依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安全协议的签署并不能成为免除园方对游客人身伤害应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在此次事件中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首先,法律有规定,动物造成损害虽然应该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能证明自己已尽到管理职责的,即可不承担。”
“从视频上看是年轻女子主动下车的,而且高音喇叭包括外面的提示已经说的很清楚,不能够下车,不是动物从园中跑出来伤人,是人明确知道规则依然要下车。”朱巍说,“从这一点来看,动物园已经完全尽到了提示的义务,而且管理职责也都尽到了,所以应该不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