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涉合同纠纷,公司及子公司被起诉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ST八菱9月26日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象恐龙公司”)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保全情况告知书》等材料。贺立德、覃晓梅、桂林恐龙谷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恐龙谷公司”)、北京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风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公司及印象恐龙公司诉至临桂区人民法院,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因贺立德、覃晓梅、恐龙谷公司、大风公司与公司、印象恐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贺立德、覃晓梅、恐龙谷公司、大风公司向临桂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临桂区人民法院依据(2022)桂0312民初8272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公司在银行账户内的存款12000000元(限额冻结),实际控制金额119998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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