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获刑15年,系孙力军政治团伙首个被判刑者

目前,官方公开披露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已达7人,除了孙力军,还包括傅政华、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和刘彦平。

邓恢林在法庭上。图片来源:保定中院

2022年9月21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邓恢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邓恢林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被告人邓恢林利用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特殊号段车牌办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恢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多次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等从重处罚情节,依法应当从严惩处。同时,邓恢林又具有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邓恢林,男,汉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邓恢林早年在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工作多年,2009年开始担任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随后接任市公安局局长。2014年10月,邓恢林升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第二年调任中央政法委工作,2017年起,开始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

2020年6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重庆市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2021年1月4日,邓恢林被“双开”,通报指出其“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

2022年1月1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负十四亿》,首次披露了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政治团伙案,邓恢林也名列其中。据介绍,孙力军曾帮助邓恢林先后提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重庆市副市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曾指出,孙力军在党内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严重危害政治安全。目前,官方公开披露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已达7人,除了孙力军,还包括傅政华、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和刘彦平。

去年以来,该团伙成员相关案件正陆续经过一审开庭,邓恢林是首个被判刑者。

孙力军于2022年7月8日受审,被控受贿6.46亿元;傅政华2022年7月28日受审,被控受贿1.17亿余元;王立科2022年6月17日受审,被控受贿4.4亿余元,行贿9731万余元;龚道安2021年9月16日受审,被控受贿7343万余元;刘新云2022年1月6日受审,被控受贿1333万余元。2022年9月1日,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刘彦平被“双开”,9月9日被逮捕。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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