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起诉,子公司3800万元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中央商场8月23日公告,公司(被告一)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雨润广场”,被告二)与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建总”,原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通州建总提起诉讼,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收到法院电子送达的诉讼材料。

原告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工程款3663.50万元并偿付利息损失(以拖欠工程款3663.50万元为基数,按照利率标准计算,自2021年7月23日起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利息暂计至2022年6月23日为128.74万元,以上合计为3792.24万元;原告请求判决被告二对上述诉请承担连带责任。

通州建总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2)苏0105民初11162号,裁定如下: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800万元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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