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产融8月23日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11月30日为基准日,将母公司拥有的除对资本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与能源板块相关的全部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人员,按照基准日的账面价值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东方绿色能源,划转期间(基准日至交割日)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以交割日为准据实予以划转。本次内部重组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绿色能源、资本控股,对能源、金融两个业务板块实施管理。
公司拟对能源板块涉及的分、子公司、参股股权和业务主体进行内部重组整合,系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能源+金融”双主业发展,加强产融之间高效协同运作,优化内部资源和资产结构,完善双主业股权架构和管理架构,实现专业化管理,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