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明确A、B、C类人才可跨区购买人才公寓

成都明确A、B、C类人才可跨区购买人才公寓

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成人社发(2020)12号)条件的A、B、C类人才,可不受工作单位注册地限制,跨区域优惠购买人才公寓。

8月17日,据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显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跨区购买人才公寓相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明确,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成人社发(2020)12号)条件的A、B、C类人才,可不受工作单位注册地限制,跨区域优惠购买人才公寓。

按照相关规定,成都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其中,A类为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为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为地方级领军人才,D类为其他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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